來自【高雄】碳集案場 9號
發電設備大小:15kw
平均有效日照時數:3.4小時/kWp
搭配儲能系統:ENPO STACK
最大輸出功率:1.5kw
最大輸出功率:1.5kw
高雄地區有一位經常裝修改建的吳先生,他的家是一間田間老厝,年代已久,設施老舊,但她對這個家非常喜愛。他總是希望能將它翻新一番,讓它更加現代化。
某一天,他透過朋友引薦,接觸到碳集農場,我們有幸為他服務。經過詳細的介紹,得知太陽能發電是一種環保又節能的方式,提供遮陰隔熱的同時,又能為他帶來一筆穩定的收益。讓他能有更多改建資金,添購其他設備。他開始研究太陽能發電技術,並最終決定安裝太陽能發電板在他的屋頂上。
隨著太陽能發電板的安裝完成,吳先生表示自從兒子出生開始以來,他很久沒有這麼雀躍過。不僅他的家變得更加現代化,熱愛大自然的他更表示,自己很高興能透過此舉為地球的環保盡一份力。他透過使用碳集農場的服務,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。
如何賣電給台電──申請太陽能5階段步驟
自行安裝太陽能板既能發電自用,節省冷氣電費,也能將多餘的電力賣給台灣電力公司(簡稱台電),換取資金收益。但要如何賣電給台電呢?以下配合申請太陽能的步驟,太陽能專家教您如何賣電給台電。
在太陽能申請的第二階段中,屋主會和台電簽署躉購合約,保障民眾自簽約日起20年躉購費率不變。
想賣電給台電的屋主需把太陽能系統與台電電網進行併聯,同時台電會在並聯位置安裝電錶,裝置容量在100瓩以上,每個月抄錶計費一次;裝置容量未滿100瓩則是隔月抄錶計費。紀錄完成寄發通知單給屋主,屋主確認後蓋章寄回,台電便會將金額匯入指定帳戶。
躉購電費通知單怎麼看?
以我們這位高雄案場的吳先生為例,在屋頂設置的太陽能為15瓩,而吳先生是於112年下半年第二期申請售電,依照112年的躉購費率來說,1瓩以上不及20瓩的費率為每度6.1975元。
1kw的太陽能發電系統,面積約為3坪。 1kw的設備發電1小時,會產生1度電(1kw×1小時=1度)。
每一瓩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約需要 3坪 ( 10平方公尺 )的設置面積,也就是將閒置的屋頂面積坪數除以3,可以作為電廠的預估設置容量。
躉購電費通知單細節-
A-計費時間:
原則上,設置容量在 100 瓩以上者採每月抄表計費 1 次,未滿 100 瓩則採 2 個月抄表計費 1 次。之後就會寄出通知單及其他需蓋章的相關文件(以各營業區處規定為準),將文件蓋章後寄回,台電公司就會將通知單上的金額匯入指定帳戶中。
B-基本資料:
與台電併聯的太陽能總裝置容量。吳先生的屋頂太陽能設置容量為15瓩。
C-購電度數:
台電與吳先生購電之總度數。
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輸出給台電公司的電能,是以交流電為準。在與台電公司併聯的計量責任點上將會安置一個標準電表,發電量將以這個電表的紀錄值為準。
D-電費計算:
這裡的電費計算是指台電與吳先生購電所需付金額計算。
計算公式如下:
也就是說,如上述費率1度電=6.1975元,購電度數為=3275,而售電的收益就為:
6.1975 x 3275=$20297(四捨五入)
$20297再加上營業稅$1015扣掉電錶租賃費$72=$21240
而$21240元就是吳先生售電之後可得到的收入囉~
各縣市的平均日照時間-
因為台灣地區北、中、南日照條件不同,系統發電量也有所不同,可參考下表各縣市太陽能發電量比較表:
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後,台電公司一定會向我買電嗎?-
依據 98 年 7 月 8 日公布之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,除非當地饋線不足或有相當障礙、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無法併聯,否則如果發電設備一切符合設置相關規定,台電公司身為經營電力網之電業,是有義務予以併聯並簽約躉購的。
躉購費率是以什麼時間為準?是否會有申設時程過長、導致躉購費率改變的情形?-
設置者所適用的費率是以「併聯試運轉」的日期為準。儘管施工期間會因為設置地點、設置容量、氣候狀況以及廠商配合程度等個案條件而有所不同,但以設置容量約 10 瓩之發電設備為例,發電設備設計與備料完成後,申設程序通常可以在半年之內完成,原則上不會有因為時程延宕而導致費率改變的情形。
台電公司保證收購再生能源電能20年,那20年之後呢?-
設置者在台電公司的契約收購年限到期後,大致有 2 種選擇:
1、繼續與台電公司簽約售電,但收購期間改為5年一約,費率則以台電公司當年度公告的迴避成本為準。
2、隨著技術與市場條件成熟,可加裝儲電設備,自己發電自己用。